第A02版:综合新闻

住建部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到2020年,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

本报讯 住建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条件较好的省(区、市)争取在2019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旗)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通知》明确三大试点内容,分别为:一是探索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如何支持群众建设一批农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按照宜点则点、宜面则面的原则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

二是探索组织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机制。试点县(市、区、旗)要组织调研农房建设现状,了解农民安居需求,依据当地气候变化、地域风貌、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功能需求,研究提炼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和空间结构,提出农房建设基本标准和技术导则,组织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以及从农村走出去的懂建设、爱农村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

三是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联合大专院校、学术团体,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并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工程施工人员能力素质。探索建立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机制,吸收下乡服务的专家和大学生村官兼职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动将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

《通知》指出,要做好试点组织实施,选好试点县(市、区、旗),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于2019年2月底前将试点县(市、区、旗)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上报。推行政府、专家、农民“共同缔造”的农房建设理念,设计人员要根据与村民共谋的结果,帮助农户设计或由农户自己选择适宜农房设计方案;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村民参与情况、满意程度作为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和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建立设计师下乡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房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指导,加强农房设计和建设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开设相应专业课程,鼓励科研单位、学协会开展农房设计和建设研究,培养乡村设计师队伍。

同时,要科学设计农房功能空间布局,推广应用农房现代建造方式;要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传统习俗等因素,综合考虑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因地制宜推广农房现代建造方式;农房设计要充分研究分析所在区域的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积极探索村庄整体风貌下的单体设计,着力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民居范式,以点带面促进村容村貌提升。

《通知》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试点工作要求和验收标准,组织专家对宜居型示范农房进行验收,原则上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和验收。

2019-02-14 到2020年,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410.html 1 3 住建部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