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福州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检查

重点摸排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

本报讯 2月17日,福建省福州市出台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该市范围摸排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治、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其中,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市政、水利、交通、地铁等在建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应责令参建方采取措施,立即消除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继续施工。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建成使用的桥梁、隧道、涵洞等大型市政设施,由相关产权单位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补强加固、降低使用频率、加强监测等措施,确保安全。

自建民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底,重点整治六类对象,分别为:已建成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自建房(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民房﹔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按照方案,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或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经鉴定危险性为D级的,人员必须组织撤离,建筑予以拆除,属一户一宅的优先纳入当地危房改造计划。经鉴定危险性为C级、构成局部危险或者经鉴定危险性为B级存在危险点的,要加固结构,消除隐患。经鉴定为C级以上危房的,严格禁止出租。

(覃作权)

2019-02-21 重点摸排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522.html 1 3 福州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检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