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国务院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阶段性工作吹风会”。会上,国资委、工信部以及财政部喊话央企: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民企无分歧欠款清欠任务。
会上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央企业作为甲方,与民营企业在执行合同近700万份,金额超过10万亿元,共清理出逾期欠款1116亿元,占在执行合同金额的1.1%。同时,中央企业每年发放农民工工资约2500亿元,大多数企业能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超过180亿元,但有少数中央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金额8.2亿元。
目前,中央企业清欠工作已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截至2019年1月末,拖欠农民工工资8.2亿元已全部清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839亿元,清欠进度75.2%。近三个月来,全国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共清偿民营企业账款超过1600亿元。
国家重视“三角债”问题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成为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行为。
2018年11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紧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2018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欠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民生安全工程款项等优先清理项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
2019年1月30日,李克强听取了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清欠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清欠工作做出部署。
2月26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全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三角债”,建立健全清理拖欠民企账款长效机制,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部委完善防范机制
尽管说,中央企业清欠工作已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清欠工作还面临着很多困难。
在清理政府拖欠账款方面,由于存在一些地方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加上有的地方财力受限,按期还款存在一定的压力,需要分步骤逐步研究解决。
防范“三角债”的形成机制还有待健全和完善。一些地方反映当前中小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上下游企业“三角债”问题突出。有的企业还反映,不光是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也有民营企业拖欠国有企业账款的问题,他们提出来要清理大家共同清理。
其中,最核心的是要解决法律缺失的问题。建立法律保障制度,是保障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最关键措施。发达国家在企业经营活动当中对于支付时限、支付责任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要求和规定。在去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对这个问题做了原则的规定,但仍然不够。为此,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进一步对企业之间正常经营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惩戒措施等做出规定。同时,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审核,完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相关规定,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建筑央企部署专项工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民生安全工程款项等是建筑业一直以来面临的困境之一。关于此,多家建筑央企清欠民企账款亦早已从去年开始行动。去年年底,中国建筑、中铁一局、中铁七局、水电十一局、中煤建工集团等多家央企相继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动员会,部署专项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如2018年12月17日,中国建筑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动员布置视频会,要求从全面摸排、分类施策、明确责任、加强两金压控四个方面针对专项清欠工作进行部署。同年12月24日,中铁一局落实清理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及“保目标、控安全、促发展”专题部署会召开,对清理民营企业欠款,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和年末清欠及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相关人士认为,建筑业应收账款问题是市场长期关注的焦点。截至2018年9月末建筑板块民营企业广义应收账款合计3736亿元,同比增加14.2%,占建筑板块民企总资产比例为61.5%。假设这一比例降低至国企央企同一水平,即53.1%,则民营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流入增加513亿元,将有利于激发建筑板块民企的活力,助力民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