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大力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做好省政府赋予赣州市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和先行先试项目衔接落实工作,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在省级管理权限方面,该省住建厅决定赋予赣州市建设工程勘察企业丙级资质认定、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和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赣州市管辖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成果审查、赣州市所辖县的市政公用行业专项规划专家评审、赣州市管辖的省级开发区扩区调区方案初审(该职能已划转省自然资源厅)等8项权限。在先行先试项目方面,赋予赣州市开展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试点和县(市)规划期限到2035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两种项目。
江西省住建厅要求,赣州市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承接工作,制定承接方案,强化管理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等,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及时衔接职能调整,确保赋权事项不踏空,平稳交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