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19年实施计划》。根据计划,2019年,该省安排“4+1”重大项目699个,年度计划投资7130亿元。
699个项目中,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分别有115个、83个、501个,年度计划投资分别达到2119亿元、1618亿元、3393亿元。
项目安排上,要求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一是突出重大战略落实,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安排75个项目。围绕该省“四大建设”,安排245个大湾区项目、188个大花园项目、34个大通道项目和232个大都市区项目。二是突出大项目示范,新增总投资100亿以上的单体项目15个,总投资50亿以上的单体项目72个,总投资20亿以上的单体项目208个。三是突出民间投资作用,安排486个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3542亿元,占比分别达到69.5%、49.7%。
工作节点上,要求进一步突出“四个一批”。前期谋划一批。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精准招引落地一批引领性、前瞻性、标志性重大产业项目。安排全省前期谋划项目64个、意向投资5318亿元。开工建设一批。加大项目前期攻坚力度,抓好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安排全省开工建设项目113个、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续建实施一批。安排全省续建实施项目493个、计划完成投资6252亿元。建成投产一批。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安排全省建成投产项目29个、计划完成投资1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