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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发展经验 正视发展问题 坚定发展信念

民营建企权益保护工作交流会在上虞召开

本报讯 中国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日前在浙江上虞联合召开“中国民营建筑企业权益保护工作交流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吴慧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兆康、绍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泳,与来自各地的民营建筑企业、司法检察系统、专业律师以及相关机构的代表近500人出席会议,共同交流探讨当前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问题和权益保护工作。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王秀兰主持开幕式。

吴慧娟在发言中就当前民营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发表看法。她认为,民营建筑业企业是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深化所有制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建筑业的发展活力和动力,民营建筑业企业驶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

在谈到当前民营建筑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时,吴慧娟指出,当前民营建筑业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建筑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概括起来就是市场、融资、转型三大问题。在看到这三大问题给企业发展造成困难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民营建筑业企业自身存在的包括缺乏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创新投入、管理粗放、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难以建立、不重视品牌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储备不足、通过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偏弱等问题。她同时认为,民营建筑业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都是发展过程中的困难,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靠发展来解决这些困难。既要勇于征服发展道路上的困难,也要正视不足,补齐短板,不断增强自身发展实力。

吴慧娟希望,民营建筑业企业要坚定信心谋发展。就目前的发展形势,无论从政策环境,还是发展空间来看,对民营建筑业企业来说是机遇大于挑战。因此,民营建筑企业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维提升自身能力。一是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注重科技创新。(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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