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二是要处理好做大做强与做专做精的关系。三是要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四是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为社会奉献高品质工程。五是要重视品牌发展战略。六是要重视党建工作。
徐泳、黄生林、蒋兆康分别代表所属机构发表致辞。他们认为,浙江是国内民营建筑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此次会议聚焦民营建筑企业的权益保护,对民营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他们还认为,依法保障服务包括民营建筑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应该携手同行、凝神聚力,共同把民营建筑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蒋兆康主持嘉宾演讲环节。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宝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研究中心主任姚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裘霞、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纪来、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周炳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林镥海,分别以“沿着法律法规的河道航行”“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怎样更好地保护民营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建筑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护航民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关于民营企业发展装配式建筑相关问题的汇报”“民营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分析与建议”“建筑业协会与律师协会应紧密合作,在国家立法和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题发表演讲。
绍兴市建筑业协会会长、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苗夫主持交流发言环节。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建兴、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勇军、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标、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理事长裘红伟等,就建筑企业权益保护的发展现状、相关法律问题、市场风险的防控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肖又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