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建材与装饰

全装修房,缘何“叫好难叫座”

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在鼓励推广全装修房。但随着“全装修”模式的深入推进,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南京富力十号小区的40余户业主因小区开发商未完成精装修承诺将其告上法庭,2017年经法院判决,富力地产需退还每户购房者20万元左右的装修价差,整个小区赔偿金额高达2亿元;2018年,成都地区50多家楼盘的上千名业主,就楼盘精装修问题进行维权;同年,武汉因有开发商为去库存将后期销售的全装修房屋改为毛坯房,并相应降低了房屋售价,引发老业主维权,造成近20个楼盘掀起装修维权潮……

自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不断出台关于推进“全装修”住宅交付模式的政策,意在推进房地产行业一体化、科学化、批量化的集约装修发展,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为何一些全装修交付楼盘“叫好难叫座”,甚而引发业主维权纠纷呢?

东风频吹迎春天

全装修房作为我国商品住宅发展的大趋势,它不仅节能环保、节约成本,还可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减少装修安全隐患。原建设部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了全装修的概念。历经了十余年的发展,如今,全装修房在市场上已占有越来越多的比重。

尤其自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密集出台关于推进房地产市场“全装修”住宅交付模式的政策,全装修房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仅2016年,就有多个省市发布“全装修”政策:海南省发布《关于继续落实“两个暂停”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各市县商品住宅项目要全部实行全装修;上海市政府发布相关实施意见,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起,外环线以内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实施全装修比例达到100%,其他地区达到5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河南省明确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新建商品住宅2016年起告别毛坯房,到2020年河南全省新建商品住宅基本实现无毛坯房……而到了2017年,又有多个省市发布全装修政策,包含湖北、河南、山西、辽宁、成都、天津、江苏等地,其中河南、天津均规定自2018年起保障性住房及商业住宅全部实施精装修交付。

“全装修”模式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建筑装修一体化、现场施工批量化、资源节约最大化、装修理念科学个性化、售后服务明晰化等等。就节约资源方面,有专家测算,住宅装饰装修平均1户产生2吨垃圾,其中有85%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资源。目前全国每年大约有2000万户进行装修改造,1年将浪费约3400万吨可利用资源。无疑,“全装修”模式可大大减少资源的浪费。

三方面问题凸现

政策的大力支持,加快了全装修住宅的发展。但是,从目前的推进情况来看,良好的愿望与现实依然存在着一些“偏差”,三方面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消费者层面。首先,消费者对于全装修房的认可还需要过程。目前不少购房者仍倾向于购买毛坯房,然后自己来装修。作为消费者也总是惯性地认为,凡是一次装修到位的成品房,就意味着风格千篇一律,难以满足个性化需求,因此在购房选择上,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会选择购买毛坯房,按照自己的风格和需求进行装修。其次,购房者的参与不足导致纠纷多发。在全装修过程中,所有材料由施工方采购,施工过程也缺乏购房者的参与,尤其在管线、管道等隐蔽部位,购房者无法从表观上验证装修质量,这种信息不对称影响了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信任度,从而导致纠纷多发。

二是开发商层面。首先,部分开发商装修能力不足,交付的全装修住宅存在质量问题,例如墙体开裂、地板渗水、水管漏水、门窗质量问题等,使用劣质材料、做工粗糙等,甚至还存在开发商拖延维修、同一问题反复维修的情形。其次,开发商前期宣传的住房样图和交付到业主手里的实际住宅不符。如精装变简装,承诺的学校、绿化等配套设置不兑现;实际使用的装修材料、产品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提前拆除样板房等。再次是价格问题。例如装修报价和实际装修用材的价值金额相差悬殊,报价单金额一改再改,以各种名义收取不必要的费用等。

三是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层面。首先,由于全装修房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对市场主体的有效监督和约束机制尚未完善。与毛坯房相比,全装修工程专业分工多、细节繁琐,消费需求差异较大,政府监管部门的工程监管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在具体执法管理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调查取证难、案件查处难等困难。其次,尽管装修行业也组建了自身的行业协会,但由于经费紧缺、协会章程不完善等原因,使得行业协会也难以发挥对全装修过程的监督职责。

如何将好事办好

“全装修”政策的出台,对于整个房地产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整体政策环境支持、发展态势向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和接受,这是全装修房发展的利好条件。但如何将好事办好,解决好推进全装修房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好地应对挑战,促进全装修房进一步发展,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

思考一:政策支持,法律保障。政策连续出台为全装修住宅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描绘了广阔的前景;但专门针对全装修住宅的各项标准规范还不完善,这也就给予了个别开发商钻法律漏洞谋取不义之财的可乘之机,进而影响到全装修市场的整体风气。所以,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并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条文,使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有法可依,使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时有法可依。同时,进一步区分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等部门在对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职能的界线,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全方位、多角度为全装修住宅发展保驾护航。

思考二:质量保证,能力为先。全装修一体化建设需要一套较为成熟的体系和方法,在项目管理、设计施工、挑选采购等方面需要完整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要求标准,所以是需要有能力的开发商来承担的。开发商是商品生产者和提供者,需要从源头上保证住宅的质量,质量上乘是“全装修”模式得以长远发展的关键和根本,质量有保证,才能增强消费者对全装修房的信心,才能提升消费者对全装修住宅的认可度。

思考三:满足个性,菜单装修。个性化的需求是“全装修”模式发展中的难题,不同的消费者对住宅功能的需求不同,对装修风格的喜好不同,对装修材料品牌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一体化的“全装修”模式在如何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方面还需要不断去探索。当前来看,“全装修”与“个性化”的兼容问题依然是消费者是否选择全装修住宅的重要考虑因素。为此,业内专家认为,开发商应树立起“菜单式”的全装修理念。比如,可以借鉴广州“全装修住宅”试点小区——保利花园、南国奥林匹克花园、星河湾三个康居示范工程的做法:装修方案先根据价格确定几个档次,购房者可选择其一,随后可在同档次的方案中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有限”的调整,在进行装修之前开发商根据消费者的生活习惯和审美取向,对装修风格和装修材料的要求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个人菜单”,确保在“全装修”模式下也不会千篇一律,也能够彰显个人风格。

毋庸置疑,全装修住宅是我国住宅商品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住宅市场需求与住宅产业相互适应的时代产物。尽管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全装修”这个大趋势不会因此而改变的。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叫好又叫座”的“全装修”时代依然令人期待。

2019-05-20 张高青 王蕾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3096.html 1 3 全装修房,缘何“叫好难叫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