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规范招投标活动 净化行业风气

厦门出台规定预防领导干部影响干涉建设工程招投标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影响干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报告登记处置暂行规定》,探索和完善预防领导干部影响干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工作机制。

该规定界定了“影响干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即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领导干部(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等,利用职权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探听、插手、干涉和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该规定罗列了影响干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15种情形,比如,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介绍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监管人员、评标专家相互认识,或利用职权组织宴请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监管人员、评标专家,这种牵线搭桥的情形被列为影响干涉的情形之一,一旦发现此类情形的,“被干涉人”应根据“干涉人”的不同情况,可采取电话、短信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受理部门和招投标监管部门报告。

该规定还明确了有关责任追究事项。“被干涉人”如果受到影响干涉而隐瞒不报、未如实或未及时报告的,接到影响干涉报告未按规定及时处置的,泄漏报告信息及打击、报复报告人、登记人、处置人的,以及对违规行为不查处的,按管理权限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招投标监管、纪检监察及公安等部门在查办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有领导干部(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影响干涉”情形而“被干涉人”未事先如实报告的,视情形由有权管理“被干涉人”的单位组织追究“被干涉人”责任;如“被干涉人”已事先如实报告的,有关单位已按本规定处置的,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

厦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密切跟踪该《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职能部门更好地发挥其警示和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监管,巩固围标串标专项整治成果,完善招投标环节和标后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在全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2019-06-10 规范招投标活动 净化行业风气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3343.html 1 3 厦门出台规定预防领导干部影响干涉建设工程招投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