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河北省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从即日到2020年2月底结束。
《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确保全省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涉案金额比2018年再下降20%以上;到2020年2月底,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动态清零,为2020年底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治打下坚实基础。
摸底排查分为企业自查和部门核查两个阶段。摸底排查过程中,全程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实行定向核查。该省要求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摸底排查重点,结合住建部门开展的建筑工程层层转包整治活动,逐项工程逐家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领域,在同一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有多个在建工程项目或单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较高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适当降低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或设置缴存金额上限;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适当降低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连续两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资保证金从下年度起按1%比例缴纳;连续3年未拖欠的,从第4年开始免缴工资保证金。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对制度机制未落实的,特别是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垫资施工等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因工程款拖欠导致欠薪的,责令总承包方多方筹措资金或动用工资保证金先予以清偿;对欠薪逃匿致使农民工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垫付部分工资或生活费,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结引发事端。对上级督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涉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点欠薪案件,要限时解决到位;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符合列入“黑名单”的,及时列入“黑名单”,推送至国家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惩戒”;对恶意欠薪或欠薪逃匿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