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绿色技术创新正成为全球新一轮工业革命和科技竞争的重要新兴领域。伴随着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建立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日益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明确要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共同印发《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是我国第一次针对具体技术领域提出的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反映了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出现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协同高效;绿色技术创新引导机制更加完善,绿色技术市场繁荣,人才、资金、知识等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技术创新领域有效集聚,高效利用,要素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中心等形成系统布局,高效运行,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并充分转化应用;绿色技术创新的法治、政策、融资环境充分优化,国际合作务实深入,创新基础能力显著增强。
从总体上看,绿色技术都具有服务于绿色发展、服务于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属性。广义上讲,面向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都属于绿色技术,同时,绿色技术具体内容界定具有较为明显的动态性特征,不同阶段绿色技术的内涵存在一定的差异。立足目前技术和经济发展阶段,结合现实工作需要,《指导意见》将绿色技术界定为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兴技术,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技术。
根据《指导意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总体思路为:以解决资源环境生态突出问题为目标,以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为突破口,以壮大创新主体、增强创新活力为核心,以优化创新环境为着力点,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置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新局面。
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2年,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出现一批龙头骨干企业。
为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指导意见》提出,研究制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标准规范,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培育10个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支持100家企业创建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认定100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积极支持“十百千”企业承担国家和地方部署的重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制定支持经认定的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政策措施。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支持的非基础性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都必须要有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比例不少于55%。
《指导意见》强调,要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技术创新活力,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
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导向机制
在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导向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引导,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
制定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引导绿色技术创新方向,推动各行业技术装备升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
强化对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布局一批研发项目,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工业控制装置的技术瓶颈,推动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切实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实施绿色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明确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任务。强化绿色技术通用标准研究,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城市绿色发展、新能源、能耗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等重点领域制定一批绿色技术标准,明确绿色技术关键性能和技术指标,开展绿色技术效果评估和验证。
依法完善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定期对强制性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更新修订。强化标准贯彻实施,倒逼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采用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推进绿色技术创新评价和认证。
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
为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促进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以二十国集团(G20)、“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为依托,推进建立“一带一路”绿色技术创新联盟等合作机构,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国际交流。
《指导意见》明确,要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绿色技术,鼓励国际绿色技术持有方通过技术入股、合作设立企业等方式,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转化落地,强化对国际绿色技术的产权保护。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走出去”,按照国际规则开展互利合作,促进成熟绿色技术在其他国家转化和应用。
提出具有问题导向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围绕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导向机制、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等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具有很强问题导向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重点解决构建市场导向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的制约瓶颈和突出问题。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激励调动企业积极性的激励型政策,如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比例不少于55%等;突破绿色技术创新中机制瓶颈的机制创新型政策,如允许绿色技术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以持有股权、分红等形式获得技术转移转化和收益,科研人员离岗后仍保持持有股权的权利,依法依规建立一批分领域、分类别的专业绿色技术创新联盟等;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发挥引导作用的引导型政策,如制定发布绿色产业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积极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作用,制定公募和私募基金绿色投资标准和行为指引等。
此外,还有重点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策,重点规范创新主体行为、营造良好环境的规范型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的开放型政策。
相关专家表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就是依靠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绿色经济,走绿色技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道路,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褚赞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