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装配式建筑

山东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日前,住建部办公厅批复同意山东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试点期限为3年(2019年-2021年)。山东省的试点范围包括济南、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日照、临沂、聊城、菏泽等9个设区市,淄博淄川区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重点推广地区。

山东省有较为雄厚的产业基础。该省将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作为重点发展的装配式建筑形式之一,在技术标准、产业培育、工程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16至2018年山东省累计建设钢结构装配式建筑136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76万平方米。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下发《关于扎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8月31日前完成编制相关地区试点方案。

山东省试点目标为:到2021年,全省新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重点推广地区新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200万平方米以上,基本形成鲁西南、鲁中和胶东地区钢结构建筑产业集群。

根据相关方案,山东省在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过程中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一是引导传统建材企业向新型建材企业转型,大力发展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的新型墙楼板、门窗等绿色建材。二是着力解决钢结构主体与外墙板、内墙板、楼板等部件的连接问题。三是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

山东省开展试点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完善政策约束,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新建住宅项目和高烈度地震区的新建住宅项目按规定比例率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设。强化政策激励,加大金融、财政、税费等扶持,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比重。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行全过程质量追溯,确保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质量安全。 (单健)

2019-08-29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4361.html 1 3 山东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