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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启动

17家单位和机构、11个职业和工种先行先试

本报讯 为做好行业产业工人培育工作,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住房城乡建设部继年初出台“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5号文件后,近日决定选取部分培训鉴定单位(机构)开展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选取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一局、中建五局),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二公路工程局),重庆市水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17家单位和机构进行。按照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相互衔接、系统推进的总体目标,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考核培训模式,解决工学矛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实效,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有力支撑。并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拟建立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适时将职业技能鉴定调整为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此次试点范围有:筑路工、桥隧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生产处理工、手工木工、智能楼宇管理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等11个职业和工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作为组织实施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建部要求统筹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指导监督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整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问题。

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制定所辖试点单位(机构)整体工作方案,配合住建部注册中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可推广性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机制等。试点单位(机构)则遵循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制定工作方案,报部注册中心备案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按实施、验收和总结3个阶段进行:

8~11月启动实施。部注册中心、省级住建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试点单位(机构)按照工作内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1月~12月评估验收。试点单位(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评估表(试行)》相关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提出评估申请,由部注册中心组织评估验收。

12月总结推广。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梳理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体系,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经验借鉴,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本报综合报道)

2019-09-19 17家单位和机构、11个职业和工种先行先试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4573.html 1 3 住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启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