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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深化改革先行示范

建筑工务署实行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动态管理

本报讯(通讯员 李森)即日起,广东省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将对参考品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行为开展评价评分,对其品牌进行分级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

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和部署,全面深化政府工程建设改革,作为深圳政府工程建设改革创新的产物和政府工程的集中建设管理者,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积极在创新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上先行示范。10月29日,工务署召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动态管理宣贯会,正式发布《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供应商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和《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动态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直以来,政府工程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供应商,通常是通过与同施工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参与政府工程建设,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并非合同主体。此次工务署通过与品牌库内供应商直接签订管理《协议》,明确职责义务,让供应商知道政府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再通过《细则》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从而实现参考品牌的动态管理。并通过实时评价、及时扣分、滚动清零、分级调整的原则,实现品牌库的优胜劣汰。

《协议》明确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及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内供应商的职责义务,包括廉洁、质量、价格、服务、对接联系、违约责任六个方面。《细则》依据《协议》的约定对供应商的行为开展量化评分,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动态管理。

工务署材料设备处是动态管理参考品牌的日常机构,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参考品牌评分管理采用三级分类、动态管理方式,根据评分情况,灵活调整供应商所属品牌级别。评分采用扣分制,每个供应商参考品牌初始分数为100分,经过评价,分为Ⅰ、Ⅱ、Ⅲ级三个级别,采取不同的使用管理措施。其中,95分(含95分)以上为Ⅰ级品牌,在工务署正常使用;95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为Ⅱ级品牌,在工务署正常使用,适时约谈;85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Ⅲ级品牌,在工务署列为不推荐使用品牌,该类品牌开展入库征集时需重新报名评审入库;75分以下的,清除出库。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对参考品牌库内供应商的分级动态管理,不仅可对供应商进行实时评价,及时扣分,滚动清零,分级调整,以实现品牌库的优胜劣汰;还能积极处理入库品牌供货拖工期、量小不积极、哄抬要高价等问题,从而提高品牌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意识,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接交流,共同打造诚信品牌、诚信市场,实现政府工程高质量发展。

2019-11-04 深圳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深化改革先行示范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5357.html 1 3 建筑工务署实行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动态管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