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做到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促进有效投资和加强风险防范有机结合。
会议提出,一是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将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由25%降至20%。对补短板的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方面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资本金最低比例,下调幅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
二是基础设施领域和其他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项目,可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资本金,但不得超过项目资本金总额的50%。地方政府可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筹集项目资本金。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强化风险防范。项目借贷资金和不合规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筹措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不得拖欠工程款。
据了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自1996年建立以来,对改善宏观调控、调节投资总量、调整投资结构、保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等,发挥了积极作用。2004年,为应对当时经济过热适当调高了比例,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适度调低了相关比例。2015年,国家再次调整了相关内容,除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外,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总体调低5%。例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除了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核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在规定最低资本金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其他如产能过剩行业等资本金比例保持不变,比如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
此后,业内人士曾多次呼吁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因而时隔四年,基建项目资本金比例再次下调。业内人士表示,降低部分项目资本金比例,一个关键作用就是稳增长,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之下,基础设施建设更是稳增长的一个重点领域。此外,此举也有利于社会资本能够更快进入这些项目,从而撬动更多的资本参与项目投资。
会议还提出,基础设施等项目可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不超过50%比例的资本金。大岳咨询董事长金永祥认为,这与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可以组成利好组合拳,“比如公路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原来是20%,此次会上明确资本金比例最高可降低5个百分点,也就是15%。如果再通过发行金融工具筹集一半的资本金,那么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只需要7.5%就够了。这将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能力,对于稳投资和稳增长意义重大,也有利于促进资金实力较弱的民营企业发展。”
此外,1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江西南昌主持召开部分省份经济形势和保障基本民生座谈会上提出,各地要用好国家政策,积极破解发展难题。抓住国家提前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等机遇,加快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促进有效投资和产业升级,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准备,推动尽早开工。各有关部门要聚焦企业、地方期盼,拿出更多针对性强的举措,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