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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布

到2035年全面建成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标杆

本报讯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国务院10月25日批复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文。作为国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方案》用45条具体举措,为示范区的发展建设指明了方向,即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简称“两区一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根据《方案》,将选择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660平方公里,着力构建“十字走廊引领、空间复合渗透、人文创新融合、立体网络支撑”的功能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规划建设用地不超过现有总规模。

《方案》提出示范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行,先行启动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等方面的显示度明显提升,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生态质量明显提升,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释放红利,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到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方案》明确示范区建设空间布局,体现江南水乡特点,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到2025年,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同时明确,不搞集中连片式开发,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空间格局,形成“两核、两轴、三组团”的功能布局。“两核”即环淀山湖区域和虹桥区域,“两轴”即沿沪渝高速和通苏嘉高速的两条创新功能轴,“三组团”即以青浦新城、吴江城区、嘉善新城等节点为支撑的城市功能组团。

《方案》要求建设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跨区域的交通网络体系,完善城际和市域(郊)铁路网络布局和轨道交通布局,加强城镇组团之间中低运量局域线、公共交通网建设,强化“毛细血管”交通网络连接。推动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和智慧应用超前布局、协同发展,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与综合应用,推进IPv6等新技术规模化部署。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智慧大脑,推进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交通、旅游、文化、环保等“智能+”应用场景。

一体化示范区还将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构建一体化示范区统一的“总体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一基础底板和用地分类,统一规划基期和规划期限,统一规划目标和核心指标。同时,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机制、统一的存量土地盘活机制和建设用地收储和出让统一管理机制。

此外,在强化政策支撑和法制保障方面,《方案》要求,两省一市要加大对一体化示范区重大生态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存量低效用地盘活项目、重大功能性项目等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完善各类空间布局。

(本报综合报道)

2019-11-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布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5576.html 1 3 到2035年全面建成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标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