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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4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本报讯 12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把集约、共享、安全等理念贯穿于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全过程,创新建设管理方式,推动地下管线高质量发展。

城市道路是城市交通系统、通信设施系统、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系统、能源供应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系统和防灾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共同载体。通知要求,凡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类管线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应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综合管廊方式建设。各地管线综合管理牵头部门要协调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计划与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路口应预留管线过路通道。城市道路建设单位要及时将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告知相关管线单位,牵头组织开展道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阶段的管线综合相关工作。

同时,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流程,将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施统一高效管理。推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联合审批,研究建立管线应急抢险快速审批机制,实施严格的施工掘路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减少挖掘城市道路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以及档案移交等规定。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和以管线应急抢修为由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逐步将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掘路行为纳入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档案,并对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予以联合惩戒。

通知还强调,应鼓励有利于缩短工期、减少开挖量、降低环境影响、提高管线安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在地下管线建设维护中的应用。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结合城市发展阶段和城市建设实际需要,科学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因地制宜确定管廊断面类型、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统筹各类管线敷设。中小城市和老城区要重点加强布局紧凑、经济合理的缆线管廊建设。鼓励应用物联网、云计算、5G网络、大数据等技术,积极推进地下管线系统智能化改造,为工程规划、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支撑,构建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平台。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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