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12月22日印发。意见共8部分,28条,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的长期稳定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有分量的政策措施。
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
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上述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 服务民营企业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服务民营企业持续发展。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鼓励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合力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营企业债转股。
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
意见指出,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落实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强化考核激励,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
意见指出,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 支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意见指出,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因地制宜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引导中小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完善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等法律制度等。
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
意见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鼓励民营企业独立或与有关方面联合承担国家各类科研项目,参与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攻关,通过实施技术改造转化创新成果。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项目时,要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在标准制定、复审过程中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报告显示: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1.6万个,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3%,集体企业占0.4%,私营企业占83.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印发,对于民营企业占比较高的建筑业将产生重大影响,放开市场准入、破除隐性壁垒、鼓励优化重组等等政策,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