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建材与装饰

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布

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同时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

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根据《方案》,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并选择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660平方公里,同时一体化示范区将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不搞集中连片式开发,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空间格局,形成“两核、两轴、三组团”的功能布局。

《方案》明确,到2025年,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行,先行启动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等方面的显示度明显提升,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生态质量明显提升,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释放红利,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到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打造一体化示范区将从哪方面入手?《方案》提出,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打造生态价值新高地、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等。到2025年,主要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太浦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淀山湖水质除总氮外所有指标达到IV类(总氮V类);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先行启动区骨干绿道达到200公里以上,一体化示范区骨干绿道达到500公里以上。

《方案》同时提出,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在规划管理方面,探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在生态保护方面,探索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土地管理方面,探索跨区域统筹土地指标、盘活空间资源的土地管理机制;在项目管理方面,探索项目跨区域一体化管理服务机制。在要素流动方面,探索促进各类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制度安排;在财税分享方面,探索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管理制度。

《方案》还提出,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主要包括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等。

目前,一体化示范区已正式揭牌,理事会、执委会开始运作,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开展。为让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进入快车道,跑出加速度,体现显示度,上海市将协同各方,共同推动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江苏省认为,现在关键是要抓落实,把一体化示范区蓝图变为现实:一方面,蓝图从上往下实施;另一方面,还得从下往上干,让3个不同行政隶属的地方能够实现“1+1+1>3”的成效。浙江将围绕最重要的3点,即高质量、一体化和生态绿色,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建设。 (时健之)

提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并选择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660平方公里,同时一体化示范区将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不搞集中连片式开发,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空间格局,形成“两核、两轴、三组团”的功能布局。

2020-01-06 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 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6211.html 1 3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