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建筑法苑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法律问题十问

文/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问题一:企业是否可以自主决定随时复工?

答:不可以。根据《浙江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17条规定》和《宁波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复工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应按照复工防疫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细化员工日常防疫防控措施,并严格履行复工流程。企业复工,必须先报备申请。

问题二:国家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迟延复工期间是否应支付工资?

答:应当支付。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问题三:劳动者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工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推迟复工期间,应如何安排?

答:建议协商。建议用人单位充分与员工协商,达成协商一致。(1)法定年休假/倒休:优先安排员工休法定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有福利年休假或者员工有倒休的,可以安排福利年休假或倒休;(2)待岗: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

问题四:“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合同不能履行问题,是否可以不履行?

答: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引起的疫情是一种突发性的异常事件,医学界尚无绝对有效的方法可以阻止病毒传播,属于“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三个要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问题五:由于此次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如何处理?

答:1.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2.注意留存证据资料;3.积极协商提出合理的减免请求;4.加大合同履行跟踪力度;5.适时变更或解除合同。

问题六:疫情期间,合同解除后,如果存在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答: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履行上述的证明义务,以减小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如果另一方收到通知后由于未采取措施造成的扩大损失,不应当由合同解除通知方承担。因双方对合同解除都没有过错,如果一方损失过大,根据公平原则,另一方应适当承担部分损失。

问题七:复工以后,上班路上感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能认定为工伤吗?

答: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实如果真的感染新冠肺炎疾病,不容易分清楚是上下班路上感染的,还是工作场所感染的。如果真能分得清楚是上下班路上的,就不能认定。

问题八:用人单位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及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七十七条规定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如果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九:逃离、不配合隔离、治疗,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答:按具体情况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明知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或者疑似病人故意向不特定人传播病毒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死刑。如果在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携带病原,但不服从政府管制的,情节严重的,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问题十:疫情期间,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怎么办?

答:诉讼时效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020-02-24 文/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6538.html 1 3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法律问题十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