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住建部推广8种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经验做法

(上接第1版)

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北京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在“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登记。

广东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出行情况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安徽合肥要求开复工项目严格管控出入工地人员,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生物识别+电子围栏”等技术进行电子打卡,鼓励使用免接触式电子打卡。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以电子打卡方式记录考勤信息,确保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

积极出台企业帮扶政策

陕西对在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开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5~50万元资金补助。对承建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的施工企业,按现场施工人员每人每天1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大型项目、重点项目的劳保费用可暂缓、分批缴纳。

浙江湖州设立不少于1亿元的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包括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企业)复工复产,对企业新招员工,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重庆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重庆市内上一年度未发生拖欠的减免50%,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的减免60%,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的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项目,延长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告知承诺期限,最迟可在2020年6月底前缴纳。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安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确保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现场新进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教育培训,严禁新进岗位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陕西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强化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确保所有项目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组织复工。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更加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广东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实行“网上办”“指尖办”。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上、电话、邮件等方式“预约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就近办”。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其承诺书约定提交材料的限期原则上可在疫情结束后进行补交。

贵州要求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资质审批等相关手续时,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申请人应对提供的电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 (本报综合报道)

2020-03-05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6667.html 1 3 住建部推广8种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经验做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