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正式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50号)。正式宣布取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中对造价资质企业出资造价工程师人数比例和出资额的要求。
近年来,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比和出资额占比不低于60%的“双60”政策已成为制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发展的一个障碍。此次对149号令的修订,为造价咨询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具有非常重大的促进作用。
同时,50号部令还大幅度降低了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要求,其中专业人员中一级造价工程师人数甲级由10人降为6人,乙级由6人降为3人,并取消了对办公场所和营业收入的要求,同时将乙级资质企业可承接的工程造价上限由5000万元大幅度提升为2亿元。
此次对149号令的修订,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措施,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