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疫情防控有序精准推动复工开工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避免在建项目长时间停工造成损失浪费,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通知》要求,精准做好分区推进、分工负责、督导项目、落实人员有关工作,精准制定政策、做好服务。按照项目属性、特点和各地区实际情况,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分类推进项目复工,抢抓春季施工。除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天气寒冷地区外,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大复工力度,加快施工进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其他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未复工项目力争3月15日前复工;跨年度的农村公路项目,具备条件的可有序组织复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以赴保障重大项目和脱贫攻坚兜底性项目,注重发挥跨江跨海通道、山区高速公路、航电枢纽、干线高等级航道等重大工程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跨地区的项目,要加强地区间协作协调,根据各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施工单位、劳务班组具体情况,差别化制定复工方案,精准落实分标段复工安排,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尽早实现全面复工。加快实施相对易于封闭的桥梁、隧道、疏浚、清礁等工程。抓紧实施度汛工程关键环节,确保安全度汛和后续工程顺利实施。因疫情防控难以及时到位的少数施工单位和班组,要根据施工组织需要,加强标段之间、班组之间统筹,鼓励相互支持,确保完成投资任务。要避免在建项目长时间停工造成损失浪费,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通知》还要求,协调保障有利的建设环境,加快工程款计量支付,抢抓春季施工,确保完成投资任务。要确保参建人员尽快就位履职,避免因人员不足导致生产脱节、管理脱节,暂时不能到岗的允许具备条件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或通过网络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
在加快投资建设方面,《通知》明确了支持政策,要求加快启动新项目,充分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和BIM技术等,抓紧编制工可和设计文件。对于需报交通运输部审查审批的项目,交通运输部将调整、改进审查审批方式,开展视频会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出具资金安排意见,及时批复初步设计,并对项目推进有力的地区实施激励政策。鼓励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加快开工建设。加强工地疫情防控,严格质量安全管理。
此外,《通知》提出,工程建设中,要注重吸纳劳动力就业,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可因地制宜,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切实保障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做好工资支付有关工作,解除农民工后顾之忧。注重以有效投资拉动有效需求,积极对接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衔接生产供应计划,及时主动发布招标计划和采购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尽快复工复产。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