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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湖北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推进项目复工

本报讯 3月18日,湖北新增确诊病例0例!这一数字显示,湖北和武汉的疫情防控,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当天,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广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湖北省将采取差异化策略,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地开展复工复产,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3月19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开)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严密组织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安全有序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开)工。切实守住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内部聚集性感染两条底线。

《指南》规范并明确了工程项目复(开)工基本流程。《指南》明确,实行分区分级、分类分时精准有序复(开)工。要求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分析等级评估报告,除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严格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精心挑选务工人员,错峰组织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同时,根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企业复工复产通知书,房屋市政工程及其配套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砂石供应及运输、装配式建筑、渣土运输等行业企业,可安全有序组织复(开)工。此外,武汉市要提前做好复(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开)工方案,统筹落实项目复(开)工需要的防疫物资和建筑材料、原材料,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责任落实的前提下,在省、市指挥部同意复(开)工后,按程序分类分时有条件的组织复(开)工。

为进一步优化复(开)工办理流程,《指南》明确,改常规的复(开)工前线下审批为原则上建设单位自查达到条件后网上承诺备案即可组织复(开)工,各级住建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住建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分类精准给予指导。对重大项目或疫情防控高风险项目加强复(开)工前的条件审核把关。武汉市以外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当地住建部门网上接受项目提交的“备案表”后,复工项目可以复工生产;新开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后可以开工。

根据《指南》,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工期紧、任务重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备案、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复(开)工。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相关方案、措施及其可行性、安全性,并检查督导落实。施工单位负责建立覆盖全部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和封闭管理。此外,分包单位及其他成员单位在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各自施工区域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并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

《指南》还对施工现场条件、现场人员管控、施工过程管控、疫情监测处置等做出规定。具体包括实行施工区域全封闭,完成全面消毒,保障物资储备,加强生活保障,实行实名登记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筛查,建立疫情日报制度,加强个人防护教育等措施。

另据了解,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日前在深入了解当地建筑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后强调,建筑业企业防疫和复工复产要做到“三个注重”。

一要注重有序复工。企业复工复产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行。要落实实行复工复产审批制度,由属地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时间表。住建部门要充分履职、主动介入、提前谋划,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二要注重疫情防护。确保每一户正常生产的企业做到“五坚持”,即“坚持测温、坚持消杀、坚持登记、坚持宣传、坚持报告”。企业要严格做好返岗员工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要注重安全生产。要切实履行安全防范职责,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住建部门要将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和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尽快组织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停运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禁“带病”复工复产。建筑业企业要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做到管理力量到位、技术力量到位、员工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李昌海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调度,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精准、有效、及时解决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聚焦企业项目用工、融资、原料、物流等问题,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积极协调金融、工信等部门优化金融服务,切实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本报综合报道)

2020-03-23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6902.html 1 3 湖北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推进项目复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