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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紧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

重点排查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本报讯 3月13日,浙江宁波一项目在塔吊拆除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发当日,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作出批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排查范围包括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重点突出对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械(履带吊、汽车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隐患查改。

浙江省住建厅要求立即对全省所有建筑工地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大脚手架、城市轨道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相关排查整治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等作业活动实施前,除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下三项制度,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实施:一是带班制度。建立安装拆卸作业带班班长制度,由带班班长统一指挥作业活动;二是交底制度。细化完善交底制度,确保作业工人掌握操作要领并签字确认;三是旁站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上述作业活动的重要步骤实行旁站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作业活动。

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细致排查整改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细化落实工作要求,同步开展监督检查。

此外,还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执法,依法严惩施工作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复查认定已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凡是发现企业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隐患自查整改流于形式,施工方案和施工记录与现场不符,以及发现隐患继续冒险施工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上限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本报综合报道)

2020-03-23 重点排查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6907.html 1 3 浙江紧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