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公 告

周培忠先生:

您与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1日、2019年8月24日、2019年8月29日签订了关于沙依巴克区老城区改造老旧小区功能提升项目(第九标段)、沙依巴克区老城区改造老旧小区功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青峰路片区纵一路延伸段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合同》(以下共同简称“责任承包合同”)。因您怠于履行对上述三个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的义务,我司已采取多种方式对您进行催告后仍拒不到现场履行合同义务,直至2020年4月7日我司收到您发给我司的关于上述三个工程项目的《责任承包合同》终止的《声明》。现我司特通知您,我司同意上述三个工程项目的《责任承包合同》终止,也请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前往我司办理上述三个工程项目的结算手续等相关事宜;同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我司将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即您非我司员工,也非上述三个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故您不得再以我司名义、项目部名义、项目负责人名义等从事与我司或上述三个工程项目相关的任何经营活动,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个人自行承担,我司均不予认可,同时,我司有权追究您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特此通知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

2020-04-13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7396.html 1 3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