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今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
城镇老旧小区是建造时间比较长,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居住小区,由于原来设计标准较低,维护、养护不到位,存在诸多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改造的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
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十分有效的稳投资举措,同时还可以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改造、服务设施的健全,拉动居民改善自家室内设施,既保民生又稳投资同时拉内需,一举多得。
会议提出,各地要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资金筹措是改造老旧小区的难点。当前各地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多渠道来筹集改造资金。但是改造的费用、今后运营的费用、今后提供城市和社区公共服务的费用,资金需求总规模非常大。
对此,会议要求,要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运营。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