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婧琛)近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目前,上海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例达4%,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处在全国前列。其中,布局国家级大科学设施集群,建成和在建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达14个,设施数量、投资额和建设进度均领先全国。
《条例》共9章59条,将于5月1日起施行。旨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战略科技力量。
《条例》有不少亮点。如注重创新载体的建设,通过聚焦张江,加快张江科学城建设,引领带动若干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
上海科创办执行副主任彭崧回答现场记者提问时表示,《条例》中聚焦张江实际上涉及到“三个张江”,即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张江科学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具体而言,科学中心以张江地区为核心承载区,建立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设施建设与交叉前沿研究深度融合。
科学城正推进“五个一批”建设(即“一批大科学设施、一批创新转化平台、一批城市功能项目、一批设施生态项目、一批产业提升项目”),已实施了两轮重点项目,总投资额约2600亿元。其中,首轮73个项目中,51个项目已完工。新一轮82个重点项目中,4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目前,示范区形成了“1区22园”的发展格局,总面积约531平方公里。
为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条例》还提出了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