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建筑业是山东聊城重要的支柱产业。为促进行业加快发展,聊城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力争利用5年时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
《实施意见》提到,推行施工许可无纸化申报等要件,不再将基础设施配套费、保证金等收取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首次提出市政府层面评选建筑业3强县、50强企业及部分建筑业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首次提出对资质晋升特级、一级的企业、符合新旧动能政策,年销量突破一定数额的企业给出一定数额的奖励。在原有“泰山杯”“鲁班奖”奖励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对创建国优工程、国家和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给予奖励。
《实施意见》还首次提出各县(市、区)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建项目中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尽快建成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总结经验,予以推广。鼓励创建“聊城建造品牌”。首次提出开展鲁班奖、国有工程、泰山杯等创建活动,每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培养一个项目作为国家和省级奖项的创建项目;为减小施工队单位创建压力,提出各地政府可以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约定拟创建奖项。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提出各建设单位(含政府)要全面清理确认拖欠工程款数额,制定还款计划。提出将擅自增加保证金数额、保证金名目以及对建设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的,计入开发建设单位“黑名单”,给予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首次明确农民保金减免标准,对连续两年信用评价3A且未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免收保证金,同时规定减收的相关情形。提出严禁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强制该市建筑企业注册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对市内建筑企业跨区县承揽项目的,建立企业注册地与项目所在地税收共享制度。
此外,《实施意见》还首次提出支持建筑企业开展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抵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拓宽建筑企业融资渠道。提出对三年内没有业绩的建筑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清退市场机制,淘汰一批资质不达标,管理不规范的建筑业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刘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