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住宅全装修的实施管理,促进住宅全装修稳定健康发展,近日,经该省政府同意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并于6月20日起施行。《补充通知》主要从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强全装修住宅的质量管控、完善规范标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等五个方面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的补充,其主要内容是:
1、住宅全装修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政府是住宅全装修的实施主体,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分区域、分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实现“一城一策”。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完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逐步提高商品住宅全装修覆盖率。
2、住宅全装修要强化需求导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自行确定装修设计方案数量和装修标准,装修所用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清单应在销售现场和样板房内公示。同时倡导菜单式装修,对消费者提出的个性化需求,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3、加强全装修住宅质量管控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全装修实施中的首要责任。落实交付样板房制度,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宣传以及售后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以及样板房与交付实体不一致等现象。严格落实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加强住宅全装修的质量管控。鼓励推行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进一步完善住宅全装修质量风险防范机制。
4、完善住宅全装修规范标准。省建设厅将编制《住宅全装修设计规范》,修订《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时制定或调整住宅全装修补充计价依据,满足住宅全装修工作推进需要。各地也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推进住宅全装修规范运行。
5、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建设。房管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协同管理,准确掌握住宅全装修推进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精准指导和服务,同时与信访部门建立信息及应急联动机制,主动参与相关信访投诉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关于全装修和精装修的区别:全装修并不是简单的毛坯房加装修,按住建部规定,住宅装修设计应该在住宅主体施工动工前进行。也就是说,住宅装修与土建安装必须进行一体化设计;精装修是指装修的档次以及规格,一般精装修的房子,地面是地板,墙面以及屋顶有石膏边,厨房是整体橱柜,卫生间有瓷砖,只需搬进家具和沙发等软装,就可以拎包入住;全装修指的是装修范围,而精装修指的是装修档次和品质。区别在于全装修不一定精,但精装修肯定是全。全装修反映的是面,精装修以全装修为基础并加以升华。 (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