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多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方案获批

本报讯 继辽宁、河南、湖南三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落地后,交通运输部近日又批复了河北雄安新区、湖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三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方案。至此,试点方案落地数增至9家。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随后公布了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即同意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开展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1至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至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试典型样板,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

目前全国已经确定了两批34家试点单位,围绕“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技术、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服务”四大领域22个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还要滚动推进更多的试点项目。

目前已经公布的9家试点方案的建设要点中,“智慧交通”成为关键词之一。浙江、山东、贵州、雄安新区、湖北等试点方案中均包含“智慧交通”。例如,“浙江方案”中提出“智慧高速公路”;“山东方案”中提出“智慧港口”;“湖北方案”中提出“智慧港口”“智慧公交”“智慧机场”等;“雄安新区方案”提出“智能出行”等。

(雷闯 潘庆芳)

2020-07-13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8931.html 1 3 多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方案获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