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建材与装饰

山东将对建材等行业企业实施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

为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提高无组织排放管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了钢铁、建材、采矿、家具制造(含木器制造),以及危险废物治理等18个行业的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及指导意见,指导全省工业企业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输送、生产等各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加强精细化管控,实现厂区内无可见烟粉尘及明显异味。

《意见》提出了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加强生产环节管控,加强精细化管控四方面的要求。其中,在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方面,要求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

(山章)

2020-08-10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9362.html 1 3 山东将对建材等行业企业实施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