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近期我国部分省份洪涝灾害造成农房损毁的情况,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在洪涝地质灾害形势平稳后,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对受损贫困户住房逐户开展安全性鉴定,给出针对性的改造建议。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应急管理、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有序开展受灾贫困农户的过渡安置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灵活采用有效方式,及时妥善安置因灾导致房屋冲毁或倒塌不能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因灾灭失或鉴定为C类和D类的住房及时纳入地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做好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要统筹用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持续关注洪涝地质灾害对贫困农户住房安全的影响,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灾返危等各类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
同时,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可由地方统筹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争取在2020年底前完工。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