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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新增128项鼓励产业

相关建筑业企业可享15%所得税

本报讯 9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目录中包含两类产业: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的128项鼓励类产业。

根据相关政策,从事该目录中的产业项目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海南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则明确,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还明确,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包含农林牧渔、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十四大产业。

其中,建筑业包括港口码头建设及养护,沿海深水航道、防波堤和内河航道、通航建筑物建设及养护,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海底光缆建设及养护,沿海公共锚地建设及养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海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及生态示范工程建设,运动船艇码头等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研发、生产及示范工程等。

此外,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绿色港口建设、救助与打捞基地建设、救助飞行基地建设、节能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和运营等领域也与建筑业企业密切相关。 (本报综合报道)

2020-09-03 综合 海南自贸港新增128项鼓励产业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9722.html 1 3 相关建筑业企业可享15%所得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