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40条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发布

在交通、水利等领域推出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本报讯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在10月18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首批40条授权事项清单。

这40条授权事项清单涵盖了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体制、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制、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等6个方面。其中,有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调整。原则上,首批授权事项在2022年以前应全部落地。

根据清单,深圳将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包括在交通、水利、物流仓储、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领域推出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赋予深圳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制定境外专业人才执业管理规定权限,明确职业条件、业务范围等,允许具有境外国际通行职业资格的金融、税务、建筑、规划等专业人才按相关规定在深提供专业服务;授权深圳实施环评制度改革,通过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形式,在已经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制定需要开展环评的重点项目名录,未纳入名录的建设项目简化或豁免环评。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在发布会上指出,此次综合授权有别于此前改革试点通常实行的“一事一议、层层审批、逐项审核”的授权方式,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清单式批量报批的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列入清单的事项实施备案管理,除明确要报批的事项,其他不再逐项报批。

(本报综合报道)

2020-10-22 综合 在交通、水利等领域推出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0254.html 1 3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40条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发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