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近日印发实施。
《若干措施》提出了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强人才培育等24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外地强优企业落户南宁,促进南宁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发展专业作业公司等都是今后建筑业发展的方向。对此,《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施工设备机具、建筑材料、建筑工法、施工现场环境、质量检测等生产要素基础数据库,聚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打造覆盖西部陆海新通道、环北部湾及东盟的区域性建筑业总部基地和产业链枢纽中心。
在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若干措施》主要提出给予南宁当地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等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资质晋升、增产创收、创建精品工程等方面的财政资金奖励细则。例如:该市注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的奖励50万元,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的奖励20万元;勘察、设计晋升为综合类甲级的奖励20万元,勘察企业晋升为专业类甲级、设计企业晋升为行业类甲级的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创建精品工程。该市注册建筑业企业在本市辖区承建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获得“詹天佑奖”“鲁班奖”“大禹奖”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外地强优企业落户本地将带来先进管理理念和施工技术,对提升南宁市建筑业发展质量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若干措施》提出,引进外地高资质建筑业企业给予的资金奖励、购置办公用房补助、产值创收奖励等。例如:市外总承包特级、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迁入南宁并注册落户的(承诺5年内不迁出南宁市),注册满一年给予总承包特级企业200万元奖励,总承包一级企业20万元奖励。
在加强人才培育方面,《若干措施》中明确,要充分利用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青年人才“青蓝计划”等人才政策,引进及培育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领军人才。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经认定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的,其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按南宁市出台的人才政策规定执行。
鼓励企业培育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鼓励施工企业与专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通过校企合作方式,依托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利用施工现场资源,开展建筑工人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培育自有工人队伍。建筑产业工人符合规定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廖欣 张鑫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