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检查情况讲评会日前召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处处长沈红华、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站长马燕、党委书记李阳、副站长钱智勇、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秘书长徐逢治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副站长汪松贵主持。
会议对2020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通报。本次专项整治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招标投标检查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对上海市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进场招标项目以及其非进场招标的暂估价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检查。138家招标代理机构对照整治重点,自查了所代理招标的项目,并提交自查情况表。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查招投标项目132个,涉及招标人44家、招标代理机构51家。招投标方面总计发出22份整改通知单和20份招标代理行为扣分建议,并对11家招标代理机构和16名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做扣分处理。通过在抽查环节设置现场检查组的方式,对工地现场建筑市场依法合规情况进行检查。从全市在建工程中抽取了6个项目进行了承发包行为、招标投标行为、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在现场合规情况以及告知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等方面的综合性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组当场开具整改单6份,涉及整改事项51条,另涉及进一步查处建议15条。对整治期间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项目,加大智慧监管系统抽查比例,共抽查施工招标项目485个,其中闵行、奉贤、崇明抽查比例超过80%。甄别抽查共发现涉嫌串通投标的招标项目9个,其中7个已立案查处。
检查过程发现,招标代理机构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共性问题,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问题,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与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相关规定不一致;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问题,如最高投标限价封面载明的总价与文本不一致;招投标书备案资料不完善或报送时间超时,如回标分析缺少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等。
徐逢治在会上发言,她表示,招标代理机构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到: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她还表示,协会接下来的工作将从倡导有序竞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加大培训力度等几方面推进,并加强与管理部门的多级联动,共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钱智勇对2020年招标投标活动检查情况做了详细的讲评。他表示,未来一段时期的招投标监管方向,是加强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串通投标、排斥潜在投标人、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串通投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
李阳在会上解读了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制的《2020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报告》。该报告翔实记录了从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期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176家招标代理机构、816名项目负责人以及涉及的6022个标段,全面分析了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行为扣分情况,数据分析客观全面,内容详细,并与扣分类别相对应,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他还对近期本市集中打击处理的一批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
马燕在讲评会上讲话。她表示,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改革,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深感责任重大。为此,她希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首先一定要认识到落实招标代理主体责任是招投标制度的归位,制度虽不断变化,权利和责任在分配上有所不同了,但是权利和责任始终存在,也必然会回归;其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通过建机制、定规则来积极应对,用好权、守好责,更加重视内部制度的建设,才能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再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有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能越红线的意识,守好规矩,防好风险,依法依规从事招投标活动,要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知法懂法。
沈红华做了总结讲话,她对参会的各监管部门、协会及企业代表提出两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守招投标制度的初心。随着招投标制度越来越完善,新政策不断出台,对招投标活动的要求越来越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意识到加强内部管控的重要性,同时,招投标各方要进一步提高对招投标合法、合规性的认识,共同建立统一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二要共担使命,各司其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招投标工作难度大、行业关注度高,政府、协会、企业应协同联动,齐心协力。市、区两级监管部门更要做好长期准备,各项监管要求应坚持不懈的贯彻,坚决把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对招投标违法行为必须严格处置。
上海正弘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和上海上咨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两家招标代理企业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