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国企改革进入攻坚之年

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混改主要载体

近年来,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国企混改推向纵深,国企改革已进入攻坚之年。

今年1月,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了全省2020-2022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与路线图。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山西国资运营公司举行的新春团拜会上传出消息,山西要推动国资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激活用好存量上市公司,大力培育新增上市公司。除山西省之外,黑龙江、安徽等十多个省份已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混改企业上市”。

改革氛围已经形成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提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去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下称《方案》),在相关负责人与多位专家的解读中,均提到“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要通过推动国企的上市以及围绕上市进行的各种改革”。

对于混改,大家的理解不同,有的企业不敢混、不愿混,也有为混而混、一混了之、重混轻改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双向进入”“优势互补”对于国企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生机和活力的提升是很有帮助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稳中加快,改革氛围已经形成。

2019年,国资委数据显示,中央企业实施混改3700多项,引入非公资本超过1万亿元,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70%,比2012年底提高近20个百分点;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65%已进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61%、利润总额的88%来自上市公司。

2月2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企业2020年全年实施混改超过900余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2000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项安波表示,一般而言,上市被视为混改的高级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而言,上市是更规范、更安全的混改形式,不仅有利于国资保值增值,也有利于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持续改革发展动力机制。而整体上市又被视为更彻底、更干净的上市方式。

国有企业整体上市不仅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各地推动混改企业上市

自去年底开始,广西、黑龙江、山西等地印发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多有提及“推动混改企业上市”。

比如,黑龙江省明确要利用三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资产不优、活力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2021年,黑龙江将完成国企改革三年任务总量的70%;广西提出,到2022年,自治区力争实现新增5户左右的国企上市,鼓励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引进持股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来参与公司的治理;安徽明确,到2022年,推动5户企业改制上市,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达到25户左右;山东提出,到2022年实现混改户数、资产双提升,资产证券化率达到70%;江西针对本省国有经济规模总量偏小、布局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引领带动作用不强等问题,强化了关键领域改革举措,包括加大市场化战略重组和并购力度,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和提高集中度,加快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步伐。

与此同时,上海、北京等地方国资委也纷纷表态支持国资混改上市。例如2月,北京市国资委主任张贵林透露,市属国企将继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今年将加快全市1000余家企业公司制改革,年底前完成收尾。国企混改将分层分类推动,将上市作为主要实现形式,推动北京建院、北京农商银行、首创证券、建工修复等企业IPO。

(本报综合报道)

2021-03-01 综合 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混改主要载体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1912.html 1 3 国企改革进入攻坚之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