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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为“放管服”改革再出招

支持各地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

本报讯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个领域提出了40多项务实管用的具体改革举措,涉及降低就业门槛、健全惠企服务机制、提高投资审批效率、消除消费隐性壁垒、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等20个方面。

在4月1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迪晶介绍,《意见》体现出三方面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和企业关心的问题,从“放管服”的角度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坚持务实管用,对于一些改革举措,一方面鼓励地方先行先试,一方面总结提炼地方试点的成功经验全国推开;三是注重系统集成,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强化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条系统推进改革,确保放管有序衔接。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是激发我国投资市场活力的有力举措。《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鼓励各地区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科学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

《意见》还要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强化审批数据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加快推动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同时,要打造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为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加强项目调度和监管、促进利企便民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投资管理配套制度体系也将进一步健全,促进投资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中事后监管。“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方面,将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推动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引导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落实中小企业降成本政策,提升民间投资能力。还将进一步推进‘两新一重’建设,抓紧出台‘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5G网络、数据中心等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杨洁说。

(本报综合报道)

2021-04-19 综合 国务院为“放管服”改革再出招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2685.html 1 3 支持各地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