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惠州发布民用绿色建筑验收标准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住建局印发《惠州市民用绿色建筑验收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验收指南》)。

《验收指南》明确,新建绿色建筑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或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建设,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查验。

惠州市创新绿色建筑竣工验收的方式,采取分级验收和承诺制验收。对基本级和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验收;对难度较大,技术相对复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可以采取专家评审或者承诺制的方式验收。《验收指南》明确,采取承诺制方式的,建设单位联合项目物业服务单位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主管部门确定项目满足最低星级标准要求后即可竣工验收。承诺制验收提高了项目的建设效率,也有利于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积极性。

为了让绿色建筑设计更加规范并顺利通过验收,惠州鼓励建设单位在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开展绿色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验收指南》明确,通过预评价的绿色建筑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时,其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可根据预评价报告开展检测工作;没有开展预评价的绿色建筑项目应按照新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全项进行检测。 (刘洁 赵丽霞)

2021-05-06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2780.html 1 3 惠州发布民用绿色建筑验收标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