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方案》要求,广州市新、改、扩建项目均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指标要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此外,还将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河长制APP,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化监督。

《方案》明确了广州海绵城市的建设任务。要求到2025年底前,全市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建成区面积占全市建成区总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当年建成区面积为1324.17平方公里)的45%以上。各区将结合年度任务及重点项目清单,制定区级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在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设计阶段,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篇。借鉴试点城市经验,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技术审查机制,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审查单位,配合各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海绵城市建设审查提供技术服务,将审查意见纳入“多规合一平台”,作为方案联审决策的主要依据。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海绵设施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项目验收时,竣工验收报告中应载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未组织海绵城市建设专项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验收。(杜娟 赵雪峰)

2021-05-17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2909.html 1 3 《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