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亟须突破和创新的重要方向和关键领域,明确了浙江示范区建设的四个战略定位和六大方面重大举措,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意见》提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全面对接,推动实现城乡交通、供水、电网、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同规同网。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以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引新时代乡村建设。
同时,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塑造江南韵、古镇味、现代风的新江南水乡风貌,提升城乡宜居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优化省域空间布局;加强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加快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等。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