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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出十二项政策措施

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本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从12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政策措施。

一是坚持“避害”的选址原则。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灾害易发地段建房。

二是坚持生态友好、环境友好与邻里友好。农房和村庄建设要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脉络,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顺应地形地貌。

三是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要先精心设计,后按图建造。精心调配空间布局,逐步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新建农房要同步设计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保温采暖、通风采光等问题,促进节能减排。

四是营造留住“乡愁”的环境。农房建设要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精心打造建筑风貌要素。

五是提升村容村貌。以农房为主体,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

六是推进供水入农房。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供水入农房。因地制宜改善供水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

七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乡村宜采用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八是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传承乡村“无废”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变废为宝。

九是推动农村用能革新。鼓励农村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和产品,推进燃气下乡,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十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提供公共活动空间,降低公共建筑建设成本,拓展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提供渠道。

十一是加强农房与村庄建设管理。建立农村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建设、使用的行政程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有人管、有条件管、有办法管。

十二是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本报综合报道)

2021-06-24 综合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出十二项政策措施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3368.html 1 3 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