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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共同印发指导意见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

本报讯 为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意见》明确,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各类企业可采用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取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开展学徒培训。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

《意见》指出,要完善经费补贴政策,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本报综合报道)

2021-06-28 综合 五部门共同印发指导意见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3399.html 1 3 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