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叶,上海开埠;20世纪伊始,五方杂处;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中国历史掀开崭新一页。
百余年来,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历程同步的,是历史的风云激荡和时代面貌的深刻变化。时光回溯,上海的消防事业,也几经变化。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消防事业得以蓬勃发展,茁壮成长。英勇无畏前仆后继的消防员与上海人民一起,用忠诚与坚守、汗水与鲜血绘写了一幅幅横跨百年的红色礼赞。
1860
1866年,中国城市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消防队——上海第一救火车队成立。
1910
1910年,上海救火联合会耗资7250两白银,建起了当时城厢内最高的建筑物——小南门火警六层钟楼。钟楼第四层悬挂着一座大铜钟,最高处设立瞭望台,由瞭望人员日夜轮守。小南门火警钟楼,曾为历史上著名的上海辛亥革命起义和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敲响钟声。
1930
1937年8月13日,日军轰炸上海,引发数百起火灾,致众多民众伤亡,城市建筑被毁严重。其中沪南救火联合会南区救火会被炸成废墟,东区救火会遭炸后被拆光,消防设施也难以幸免。上海救火联合会队员在炮弹横飞的险境下仍舍生忘死,奋勇扑救,显示了上海人民反对外来侵略的坚强意志。
1940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根据党的政策,本着“整套接管,逐步改造”的方针,共接收消防警员876人,各种消防车83辆、救护车9辆,消防艇1艘、修理工场1所及消防区队9个。23个民办救火会及所属517名队员、92辆消防车也被接收列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消防处序列。至此,上海消防真正实现了统一,进入全新发展时期。
1960
1965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公安消防民警中队长以下的人员实行义务兵役制。第一批义务消防兵被充实到各地公安消防队伍,服役期为5年,由公安部代征代退。由此,公安消防队伍同时实行公安行政、义务兵役两种体制。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消防战斗员基本功若干调练项目暂行规定》和《公安消防队新式训练大纲》,进一步明确基本功训练项目和指标,要求新兵训练从政治教育、业务学习等方面强化自身素质。
1970
20世纪70年代,公安消防部队坚持将基本功训练列为战训业务重点工作之一。1979年7月25日,公安部下发《消防战士基本功训练规定》,细化的训练基本功内容涉及着装、铺设水带、射水、连接吸水管、攀登消防梯、救人自救、消防车操、使用防毒面具8个科目。
1980
20世纪80年代,上海公安消防部门根据城市大发展趋势,加强了集通讯、瞭望等功能于一体化的全市火警监控系统,通过实地监视、更新接警平台,着力提升快速处置火情的能力和水平。
1990
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公安消防力量不断增强。至1999年6月,全国建有公安消防队2700个,实有11万余人,装备消防车9614辆。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难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000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调集全国精锐力量参加救援,从建筑废墟中搜救8100人,生还1701人。上海消防成立跨区域应急救援队挺进震中汶川县映秀镇展开救援,历经艰险,成功搜救出23名幸存者,得到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2010
2018年10月9日上午10时,“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举行。这意味着,自1982年起,消防部队归属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享受现役军人同等待遇。时隔36年后,公安消防部队全部脱下军装,卸下军衔,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由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
2021
如今,消防事业正迎来新一轮发展,“多驾马车”齐头并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市消防协会将牢记办会宗旨,坚持为会员、社会、政府提供更好服务的初心始终不变;为消防行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决心坚守如故;树立协会工作大有可为、大有希望的信心牢固如磐。秉持工匠精神、担当社会责任、心怀人民福祉,努力在提高社团组织认识上有新进步、在解决行业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在促进消防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上有新成效、在提升服务消防工作水平上有新举措、在保障城市消防安全上有新担当。 (上海市消防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