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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承担新使命:开路先锋、时代标杆、功能高地、典范引领、示范样板

打造高水平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本报讯 7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发布,赋予浦东新区改革开放新的重大任务。支持浦东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意见强调,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为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重要通道,构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发挥龙头辐射作用,打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窗口。意见明确了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战略定位,即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自主创新发展的时代标杆、全球资源配置的功能高地、扩大国内需求的典范引领、现代城市治理的示范样板。

根据意见,到2035年,浦东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构建,现代化城区全面建成,现代化治理全面实现,城市发展能级和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到2050年,浦东建设成为在全球具有强大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影响力的城市重要承载区,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的全球典范,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璀璨明珠。

意见提出七方面重大举措,包括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增创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提高供给质量,依托强大国内市场优势促进内需提质扩容;树牢风险防范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其中——

在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方面,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协同放权、放管衔接、联动服务。探索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制定浦东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率先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和综合监管制度;健全要素市场一体化运行机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探索按规划期实施的总量管控模式。支持推动在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探索按照海域的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分别设立使用权。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方式改革,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等。

在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增创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方面,加快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加快同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强化上海港、浦东国际机场与长三角港口群、机场群一体化发展,加强江海陆空铁紧密衔接,探索创新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

在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方面,创新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深入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打造时代特色城市风貌;加强对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指导约束。实施旧工业区改造工程,建设文化创意和休闲消费场所。与老城区联动,统筹推进浦东城市有机更新,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打造富有中国特色的建筑群,推进与现代化都市有机融合。加强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城市气候韧性;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发展以网络化轨道交通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体系。

意见强调,加强组织实施,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强化法治保障。三是完善实施机制,建立中央统筹、市负总责、浦东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本报综合报道)

2021-07-19 综合 浦东新区承担新使命:开路先锋、时代标杆、功能高地、典范引领、示范样板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3701.html 1 3 打造高水平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