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广西八大措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出台措施,以改革创新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降低建筑业企业税负。落实落细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扶持小微企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自治区出台的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广西建筑业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及以上(最高不超过9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桂惠贷”名单制产品中增加“建设贷”,由广西住建厅依规提供重点支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安排“桂惠贷”贴息资金给予2个百分点贴息。

四是推动建筑业企业“引进来”。积极引进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建筑业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广西,迁入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给予奖励或补助。

五是实施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对在境外承揽工程的广西建筑业企业,纳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自治区商务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并引导其及时到相关银行缴存对外承包工程风险处置备用金,推广采用银行、保险等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提升在境外承揽工程的抗风险能力。

六是对广西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实行奖励。在区外、境外承揽工程的广西建筑业企业,计入广西的区外、境外产值连续两年保持增长,结合其当年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年产值增加超过1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年产值增加1亿元至1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是对广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实行奖励。结合广西建筑业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年产值突破5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奖励后企业年产值每增加50亿元,自治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八是推进建筑业用工模式转变。落实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提取教育培训费的规定。 (桂财)

2021-07-19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3708.html 1 3 广西八大措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