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联合印发《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提出鼓励企业抓住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市场机遇,投资建设通信网络、算力、智慧等基础设施,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数字服务。
这份工作指引详细提出了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全球产业链、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优化数字经济走出去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企业、建设数字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强化数字经济走出去的指导监管、提高数字经济走出去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规则标准制定、做好数字经济走出去风险防范、营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良好环境等11项重点工作。
在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作指引鼓励企业抓住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市场机遇,投资建设陆海光缆、宽带网络、卫星通信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等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5G网络等智慧基础设施,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数字服务。挖掘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市场潜力,积极参与东道国市政、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
同时,工作指引中还提到,要做好数字经济走出去风险防范。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完善内部合规制度,严格落实我国法律法规有关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规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及国际通行规则,妥善应对数字经济领域审查和监管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支持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密切跟踪全球数字经济反垄断及加征数字税最新政策动向,做好应对准备。
在营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良好环境方面,工作指引明确,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多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发挥投资合作工作组作用,加强与有关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对接和政策沟通。鼓励数字经济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加强与国际同行交流合作。鼓励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参与东道国复工复产和民生项目,履行社会责任,培养当地数字经济人才,树立良好口碑。扩大正面宣传,营造数字经济企业良好国际形象,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