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目标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日前,深圳市发布《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规程》明确,深圳市对工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事后直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审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据介绍,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工作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自愿性清洁生产等内容。
扶持方式均为事后资助,包括直接资助、奖励两种形式。直接资助是指对项目申报单位自主实施的工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给予无偿资助;奖励是指对项目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省、市各项落实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目标工作有关示范项目和荣誉称号的,给予奖励。
工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方向为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围绕电机、变压器、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改造提升项目,智慧(综合)、智能、数字化能源管理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重要污染物源头替代产品项目,节水改造及再生水重复利用示范项目,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以及其他以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碳)、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且达到较为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的示范项目。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规划》,工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扶持项目总投资原则上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构成,建设投资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工作试点示范奖励申报时间距离获得试点示范等荣誉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且该荣誉处于有效状态,未被暂停、撤销、中止或终止。
(王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