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绿色建材·装饰

深化全国低碳城市试点示范,率先实现绿色崛起

湖北武汉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

《武汉市推动降碳及发展低碳产业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武汉市推动降碳及发展低碳产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发布。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该市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全国经济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率先实现绿色崛起。

据了解,湖北省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首批低碳省区建设试点省份之一,武汉市是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自2012年11月被列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城市以来,武汉市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该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接近40%,2018年、2019年度武汉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均被湖北省评为“优秀”,并于2019年荣获“全球绿色低碳领域先锋城市蓝天奖”。

武汉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新出台的《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围绕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率先实现“3060”目标、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和营造全社会低碳新风尚等4个方面,制定了18条工作任务。

《方案》要求,全市要努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进用煤单位改电、改气或者改生物质工作,到2025年,除钢铁、电力、石化行业以及水泥熟料企业外,其他行业用煤单位全部清零。加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型能源消费结构,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0%以上。

《方案》提出,要推动全市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订“3060”专项方案,鼓励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提出明确的“3060”目标并制订有关行动方案。同时,加大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的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能效、碳排放对标行动,推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各行业、各区域创建碳中和工厂、碳中和工业园区,通过绿色升级、循环化改造、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方式打造示范产业园区。强化重大工程项目碳评估,将碳排放指标作为新建项目审批的重要考量,严格实行能耗门槛管理“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控制,为全市实现“3060”目标打好基础。

《方案》中要求不断提升交通领域低碳化,加快发展地铁、轻轨和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实现覆盖公交、地铁、自行车、步行全绿色出行方式的低碳出行模式。到2025年,全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要加快推动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市清洁能源车船比例。

《方案》强调,要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等绿色建筑应用。要通过提高建筑节能能效、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措施,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集中供热、屋面光伏、空气源热泵、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建筑中的应用。《方案》中特别提到,“支持江夏区创建绿色建材制造低碳产业园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材料制造,建设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方案》中特别强调,要充分利用武汉的科教优势,加快高校科研院所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对碳捕获与封存(CCS)、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绿氢及二氧化碳的化学分解与利用等负排放技术规模化、产业化应用开展可行性研究,提前布局相关产业。与此同时,在中法武汉生态城、武汉长江新城等具有示范效应的区域打造武汉“绿谷”,吸引绿色低碳产品、项目、技术、投资和人才汇聚。

《方案》还明确要求,着力推进近零碳、低碳试点示范建设,鼓励和支持创建一批“碳中和”工厂、“碳中和”景区、“近零碳示范学校”、低碳机关、低碳社区、低碳家庭。到2025年,全市各区要分别建成1个近零碳试点园区、3个近零碳试点机关、5个近零碳试点社区、5家近零碳试点学校及10家近零碳试点企业。

《方案》围绕碳市场建设,提出了将武汉打造成“全国碳金融中心”的绿色发展目标。武汉市将持续发挥碳市场的节能减排功能,在现行基础上推动将全市能耗范围在5千至1万吨标煤的企业、建筑、交通、大数据中心等非工业行业纳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范围,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控制碳排放。同时,加快发展碳金融市场,引入碳市场研究机构、碳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碳金融产品创新与投资机构等进驻碳汇大厦。鼓励数字技术与碳金融深度融合,打造以气候投融资为核心的绿色金融体系,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碳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为确保《方案》落地执行,武汉市委市政府已指定由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筹备组建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班,统筹总体谋划、政策制定、定期调度、推进落实等工作。同时要求各区加强对降碳及低碳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督查督办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则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本领域、本行业低碳转型发展工作。各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还将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措施体系。据悉,此前武汉市已建立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基金。

(阎友华)

2021-10-04 《武汉市推动降碳及发展低碳产业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深化全国低碳城市试点示范,率先实现绿色崛起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4583.html 1 3 湖北武汉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 /enpproperty-->